四、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通过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实施,引导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投入,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化技术水平,增强农机化经营主体实力;机电提灌站项目建成后,可确保500余亩耕地的灌溉面积,惠及农户335户,预计农户农业生产增收0.15万元/户/年。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区域农机化发展,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强农业生产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附件: 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2.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先进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 目实施方案
附件1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
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成农计〔2021〕20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1〕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成都东部新区农机化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积极性,推广使用先进性、适用性农业机械,全面提升辖区内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对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补助,提高成都东部新区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强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三、资金安排
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成都东部新区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结余资金中限额执行。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在成都东部新区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优先满足在本地开展规模化生产或作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的购机补贴需求,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购机需求予以优先支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未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