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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印发《金堂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10-22 | 249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金堂市场监管发〔2020〕82 号      签发单位: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时间:                                                 生效时间:2020-10-22


金堂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

金堂市场监管发〔2020〕82 号

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堂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金堂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已经金堂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 第 7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金堂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2.金堂县专利资助申请表


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1


金堂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 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 号),全面推动科技创新, 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力度,参照《成都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监发

〔2020〕60 号),结合金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

专利资助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 权局)统一管理。

第三条 资助原则

专利资助资金遵循“自愿申请、客观公正、择优资助、不重复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应当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一)在金堂县行政区域内独立注册的单位;

(二)具有金堂县户籍的居民或在金堂县开展创新活动并持 有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

第五条 资助范围

(一)获得国内(含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

(二)获得外国国家(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

(三)获得四川省专利奖的单位。

(四)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

(五)金堂县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示范单位。

第六条 资助条件

(一)申请资助的专利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县 的产业发展方向,且没有权利纠纷。

(二)专利授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金堂县行政区域专 利授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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