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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2年1月19日】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科技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1-11 | 26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纳入市统计部门研发投入(R&D)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提供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送的2020年度研发(R&D)统计年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五)每个项目申报人和企业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尚未结题验收的中、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

(六)转化成果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生物医药成果可放宽至2014年1月1日以后)、获得“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十大创新项目、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或取得的特殊行业准入证书或检测报告。

(七)转化成果应已完成研发且已经进入中试阶段,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场景。

(八)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申报单位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九)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十)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报送项目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报送项目单位承诺书和申报人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将承诺书和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在纸质材料最后)。

(十一)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市辖三区每区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南充经开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西充县限报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十二)不受理涉密项目。

五、申报流程

(一)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纸质材料申报。

(二)归口市辖三区、西充县、南充经开区管理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将申报纸质材料(申报书及其附件装订成册)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一式5份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12:00,逾期不再受理;经归口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将推荐函、《2021年度省级对下转移支付科技项目汇总表》(各1份)及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报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科普科,并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550790531@qq.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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