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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东部新区关于未来之城产业生态圈加快集聚成势的若干政策(新区18条)》的政策解读

政策来源: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东部新区投资促进局 | 发布时间:2021-12-20 | 18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东部新区关于未来之城产业生态圈加快集聚成势的若干政策(新区18条)》于2021年12月13日正式发布,聚焦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要素链“五链融合”制定本政策,有关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要素链“五链融合”,成都东部新区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起草《成都东部新区关于未来之 城产业生态圈加快集聚成势的若干政策(新区18条)》(征求意见稿),经征询社会公众、市场主体、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相关法务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出台18条专项政策。

二、政策适用范围

本策适用于在本政策正式发布后,在成都东新区范围内新注册的企业和机构,以及对成都东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

本政策所涉及企业或机构需工商注册、统计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依法经营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新注册企业。

三、政策体系及内容

本政策包括“总则”和“附言”共七章、18条。

“总则”和“附言”部分,主要阐述政策制定的目的、适用的范围、解释的部门、执行的时间等。

政策主体内容从第二章到第六章,每章针对产业链的一个方面制定扶持政策,既简洁明了又针对性强,充分起到对吸引企业落户,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的良好作用。

第二章即“做大产业链”板块,主要从鼓励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落地运营、多作经济贡献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快速落地、加速建成。

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和建设进度,最高给予1000万元给予开工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落户,最高给予1000万开办奖励。对总部型、研发型和生产型高能级企业,最高按照其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80%予以扶持。

第三章即“做优创新链”板块,主要从鼓励引进研发中心、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落户、鼓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积蓄企业创新发展动能。

对高能级研发中心落户,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专精特新”等企业落户,分别给予国家级200万元、省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高品质科技创新平台,最高给予1000万元扶持奖励;开展技术服务的,最高给予200万元费用补贴。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落户,分别给予国家级资金100%配套支持、省级资金50%配套支持。对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落户,最高给予项目公司100万元资金奖励。

第四章即“做强价值链”板块,主要从鼓励快速聚集上市公司、鼓励引进国际化商贸服务业企业、鼓励功能性业态落户建设、鼓励打造高水准未来赛道新场景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速优质企业产业集聚。

对上市(新三板除外)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000万元开办奖励。对具有国际重大影响力的品牌零售企业落户,开设“中国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开办奖励;对国际顶级品牌、“中华老字号”等连锁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00万元开办奖励。对商业综合体企业落户,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落户投建公共文化设施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奖励。鼓励组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对取得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落户,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第五章即“做实供应链”板块,主要从引进专业化贸易机构、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高水平会展落地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建立企业综合服务外部支撑,解除企业在市场开拓和产品展销等方面的顾虑。

对流通领域全国总代、地区首代企业落户,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专业化贸易机构落户,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鼓励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对外服务,最高给予200万元费用补贴。对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最高给予50万元费用补贴。鼓励企业举办国家级、国际型展览会议,最高给予200万元费用补贴。

第六章即“做精要素链”板块,主要从鼓励股权交易活跃、鼓励债权融资创新、高端人才服务、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用地保障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多方位支持企业终身发展需要。

公募基金落户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私募基金落户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基金投入成都东部新区项目的,另行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在成都东部新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经认定,可视情况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对重点企业高端人才可分类、分层、分批享受优先医疗、子女教育保障、购房资格、天府国际机场出行便利等服务,对相关人士可授予“成都东部新区投资促进形象大使”荣誉称号。重大产业化项目,成都东部新区可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载体和用地保障。

四、相关名词解释

本政策所涉名词在另行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有详细诠释。

五、解读机构及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市东部新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人:张业辉

日常解读人:张桃荣

联系电话:028-863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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