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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支持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九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0-02-26 | 15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支持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九项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9日

 

关于支持开展疫情防控

科技攻关的九项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科技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全力支持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创新积极性,切实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作用,现提出以下九项政策措施。

一、优先将防疫技术研究纳入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凡是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提出的技术研究需求,以及企业创新平台牵头实施的疫病防控相关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研发,在编制技术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时,优先考虑提出的需求建议意见,并择优纳入州级科技项目申报范围。

二、优先支持有贡献单位申报科技项目。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具备开展相关领域科技项目研究资质及硬件条件的基础上,凡是申报州级科技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申报的疫情防控项目,不受名额限制。

三、优先支持有贡献单位人才引进。积极支持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引进国内外人才,为人才引进提供服务,支持相关单位积极申报省、州科技人才引进项目。

四、鼓励科技人员申报疫情防控类项目。针对我州卫生防疫领域科技人才缺乏的实际情况,有尚未结题项目的主研人员,也可以申报2020年疫情防控类科技项目。

五、支持开展动物防疫检测类科技项目。支持相关动物防疫检测单位积极申报防疫检测科技项目,州内高校院所和创新平台应积极为项目实施单位开放共享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六、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申报。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究与应用,防护科技产品开发等科技项目申报。

七、优先为小微企业提供孵化服务。优先支持与防疫相关的小微企业进驻州、县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孵化服务。

八、延长有关项目验收时限。对项目负责人因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导致不能按期验收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技项目,经申请核实后可延期验收,最长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九、做好相关业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推进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网上受理、邮件受理。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集中抽查等工作。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简化服务流程,为居民企业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或邮寄等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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