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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支持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资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0-18 | 2491 次浏览: | 分享到:

资府发〔2021〕15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阳市支持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资阳市支持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资阳市支持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

(一)建设开放型中试熟化平台。支持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团队)、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围绕先进技术创新需求,独立或联合在资建设开放型中试熟化平台,经认定后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对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需求的重大中试熟化平台,由受益财政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根据中试熟化平台开放服务情况,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补助时间最多3年。中试熟化成果在资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后,对三年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熟化产品,一次性给予销售收入10%、最高2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设专业化创新平台。聚焦重点特色产业创新需求,支持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双一流”大学、头部企业等来资建设科研分支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由受益财政按照“一所(院、校)一策”方式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国、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对成功备案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省级科普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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