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府发〔2021〕16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评审程序、提高其评审质量,激发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培育国家科技创新人才,推动学校科学素质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长奖是由资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获奖者由市政府通报表扬,并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第三条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长奖奖励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评选活动。市长奖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科协主席、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市长奖奖励委员会成员由市科协、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分管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负责人和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