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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7-30 | 18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宜府办发〔2020〕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在宜高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本政策措施所指在宜高校毕业生,是指宜宾籍高校毕业生、在宜高校毕业生(含入驻我市但非在宜就读的本部毕业生)、来宜就业的市外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大力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

从2020年起,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每年拿出不少于1000个岗位单独面向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招考招录(聘);鼓励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在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帮扶补贴;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1200元/人提高为1500元/人,并将湖北籍2020届在宜高校毕业生纳入发放范围。所需资金在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工业军民融合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双城服务局,各区县政府和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管委会。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程

从2020年起,每年招募1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岗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切实解决基层人才紧缺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各区县政府和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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