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条支持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9-12 | 176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