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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4-21 | 20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健全融资对接沟通机制

构建完善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信息 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互联互通。各银行业机构要制定制造业年 度服务工作目标,每年对制造业企业的“大走访”活动不少于 1次,建立制造业企业分级支持名单,摸清企业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合理诉求。拓宽企业融资对接渠道,邀请网络银行、租赁、基金、证券、担保、小贷、保险等多类型融资机构,与辖内银行业机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制造业开展专题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 2 次,向企业推介最新融资产品,了解企业有效融资需求,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提高融资获得率。(责任单位: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广元银保监分局、 市经济信息化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缓解企业流动性融资难题

在用活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的基础上,各银行要与保险、担保等机构加强合作,支持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相对稳定、行业发展有奔头、具有良好偿贷意愿、符合规定贷款用途,但因临时流动性资金紧张而偿还现有融资出现阶段性困难的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出无还本续贷类信贷产品。发挥好债委会作用, 金融机构要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实行一企一策,建立放贷审贷绿色通道,确保全年制造业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对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 3 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广元银保监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完善产业保险体系,加快发展综治保险、地震巨灾保险、科 技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绿色保险等业务。积极争取 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政策,扩 大保险补偿支持范围。按规定在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开展环境污染 强制责任保险。推进险资通过债券、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 等形式,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全力推动“政 融保”融资业务在各县区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广元银保监分 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 经济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人保财险广元 分公司)

七、引导优势企业实现直接融资

充分用好中央、省、市各项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奖补政策,推动我市制造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建立规上制造业企业改制数据库,支持企业规范化改制,鼓励企业提升信用等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支持企业在“新四板”“新三板”挂牌,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港交所等境内外上市。银行业机构要加大对优势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争取总(分)行相关政策,购买优势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债权融资。(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广元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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