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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4-21 | 20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9〕29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 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广元市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21 日


 

 

广元市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5+1”产业金 融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制造业的主动性,推 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用好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

加大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资金的管理使用。借款金融机构要将央行再贷款优惠政策有效传导至制造业企业,为企业提供较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支持,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金融机构借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 低于金融机构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小微企业贷款加 权平均利率。金融机构运用扶贫贷款资金发放的利率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推进再贴现“央行小微票据通”业务,对票面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制造业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办理再贴现票据的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利率应低于该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小微企业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责任单位: 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下同)

二、推动实施产业链金融服务

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 梳理、辅导和宣传力度,为企业算好经济账和社会效益账,使企业充分了解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的意义。推动更多企业特别是核心 企业加入中征平台,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开 展政府采购项目应收账款融资,推动实现政府采购平台与中征平 台直联,实现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融资线上办理,不断提高融资效 率,确保全市当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金额规模高于上年水平。开 展订单、存货、机器设备等抵质押融资。(责任单位:人行广元 中心支行,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银行 业金融机构)

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登记、协商估银(评估)、申贷“一站式服务”。建立相对完善的对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实行“政府担保基金+服务机构(担保)+银行+评估”“担保+银行+评估” “担保+银行+律所”“评估+银行”等质押融资的新方式,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金融机构要建立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破解因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题,确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新的突 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广元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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