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4-28 | 21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攀办发〔202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全市科技创新,特制定本政策。

  一、着力强化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一)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持续加大科技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使全社会R&D占GDP比重逐步达到和超过省和国家平均水平。

  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团队)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每年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形式给予资金支持。对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实际到位经费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地方配套。对牵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才及团队,按立项经费5%给予最高50万元地方配套。

  (二)鼓励开展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领域技术研发。对企业年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研发投入的2%给予奖补。对我市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年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研发投入的3%给予奖补(当年研发投入比上年降低40%以上的,不享受研发奖补)。

  (三)加大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科技攻关力度。实施“钒钛产业领军人才集聚攻关计划”,对海内外钒钛顶尖人才(团队)来攀进行钒钛攻关或成果转化,根据其科技含量、市场需求程度、成果转化产能及效益等因素,给予最高6000万元综合资助;对本土钒钛重点实验室、研究院、检测中心及钒钛企业实施的重大科技攻关、产学研检合作等给予最高2000万元综合资助。将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人才引进培养列为全市人才工作一号工程,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优先支持保障。

  二、着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一)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每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行动。对新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着力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一)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评价费用纳入科技创新券补贴。定期对评价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评选,优秀科技成果向全社会发布,并对市优秀科技成果进行表彰。

  (二)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补助。鼓励本市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个人)科技成果,对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的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予以补贴,分别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2%和1%给予奖补,每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个企业年度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