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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2-25 | 5354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大防控指办〔2020〕47号    签发单位: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0-02-25                       生效时间:2020-02-25    


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悄炎疫悄防控指挥部公室文件

大防控指办〔2020〕47 号   签发人:罗四清

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大邑县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经县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相关企业,做好申报服务工作。

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2 月25 日



大邑县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

十二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第一条加强防疫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协助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产重点企业,加强个人防护,做好防疫检测,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将重要防疫物资、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县上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每家按物流费、员工防护费分别给予40%、合计不超过10 万元的补贴。对参与保供、疏通农产品等供需的国资管理农贸市场,2020 年2、3 月份减半征收经营户的入场交易服务费(交易佣金),其他市场主体经营的农贸市场,鼓励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租金和物业费。(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商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一)工业企业。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企业为县上确定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

(2)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的防疫用品纳入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

2.申报资料。《大邑县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专项资金申请表》;纳入市、县统筹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企业证明;疫情防控物资调用函(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诚信申报承诺书;相关费用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发票明细汇总表。

以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同时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3.联系人。县经科信局,李玉兰;电话:028—88280721;邮箱:402601086@qq.com。

(二)服务业企业。

1.申报对象及条件。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县商投局赋予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任务的大中型超市、商场、国有或国有租赁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户。要求疫情期间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调度,始终坚持正常营业,全力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市场秩序良好,未有被市场监督部门查处记录。

2.申报程序。企业向县商投局提交申报材料,县商投局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审核汇总拟补助企业名单报县政府认定,由县财政支付补助资金。

3.所需资料。保供重点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疫情期间销售日报表(品种、价格、数量);物流费、员工防护费支付明细等合法票据及其他佐证材料;国资管理农贸市场提供租赁合同、缴费凭证等;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联系人。县商投局,邹光彬;电话:13982137568;邮箱:1756638155@qq.com 。陈强; 电话: 17743252217 ; 邮箱:1023474254@qq.com。

第二条支持企业加强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复工备案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建立复工驻点指导督查制度。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对防控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安全复工复产、具有示范作用重点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 万元的补助。(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投局、县财政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一)申报对象。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大邑县范围内,符合防疫条件、在2020 年2 月17 日及以前实现安全复工复产的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

(二)补助内容。对上述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基于安全复工复产需要,开展防疫体系建设中,购置体外测温设备、防护口罩、防护衣、消毒药剂四大类防疫物资所花费的费用,按照30%、最高不超过10 万元进行财政补助。

(三)办理流程。规上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镇(街道)进行申报,经县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拟补助企业名单报县政府认定,由县财政支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1.安全复工复产防疫体系建设补助申请书。

2.申报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防疫体系建设所购买材料的发票凭证(发票凭证等时间从2020 年1 月24 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时间开始至2020 年2 月20 日),用以接受补助的收款账号。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防疫体系建设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重复申报,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五)联系人。

1.县经科信局。李玉兰;电话:028—88280721;邮箱:402601086@qq.com。

2. 县商投局。陈强; 电话: 028 — 88210781 ; 邮箱:1023474254@qq.com。

3.县住建局。罗攀峰;电话:028 — 60552022;邮箱:469229548@qq.com。

4.县文体旅局。钱姿希;电话:18202883363;邮箱:382283231@qq.com 。黄勇; 电话: 13880285151 ; 邮箱:158177202@qq.com。

5.县交通运输局。唐丽;电话:028—88385255;邮箱:1454986263@qq.com。

6.县卫健局。刘云潇;电话:028 — 88201636;邮箱:1210967485@qq.com。

第三条降低企业用水用能负担。鼓励水、电、气、网络等经营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 年2、3 月份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2020 年2、3 月份工业用水和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按现行价格的80%结算,即工业用水价格下调0.34 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下调0.4 元/立方米。协调工业供气企业降低供气价格。(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城乡投资运营集团、国网供电大邑分公司、瑞云水务公司)

(一)申报流程。

1.电力。办理方式:申请缓交的企业应在省、市经信部门最终确认的本次疫情参与补贴企业名单中。对不能按期缴纳电费的企业用户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 个月。办理时间:四川省重大突出公共卫生Ⅰ级响应期间。

2.燃气。办理方式:用户所在供区的燃气公司办事点,采取用户自行申报,企业核实的方式。办理时间:2020 年4 月1 日至2020 年4 月10 日期间。(以疫情结束准确时间为准)

3.用水。用户不需要进行申请和提供资料,供水企业将按执行标准调整系统价格。

(二)所需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办联系人。

1.用电、燃气。

燃气公司供应区域经办人电话邮箱

国网大邑供电公司全县范围胡思吟18280465069 42470765@qq.com港华燃气公司

晋原、青霞、苏家、安仁、王泗、新场、悦来、鹤鸣、斜源、出江、花水湾、西岭周华18980452088 182368900@qq.com

德安燃气公司上安、三岔周梅13688131344 381268511@qq.com

炬鑫燃气公司雾山、金星王燕18990542495 296441801@qq.com

广泰燃气公司董场、蔡场、沙渠、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园区(沙渠部分)肖清华13350207656 1433115662@qq.com恒丰燃气公司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功能区(县城区域)邹政13709080315 1518079802@qq.com西岭能源燃气公司文体智能装备产业园区(沙渠部分)、王泗食品园区黎自为15184413817 247307852@qq.com

注:供气区域按乡镇区域调整前的名称

2.用水。

县水务局:李双全;电话:13882032125。县城规划区:大邑县瑞云水务有限公司,游志蛟;电话:18702894760;邮箱1120855852@qq.com。农村地区:大邑县虹泽水来有限公司,黄河;电话:15928808082;邮箱896728@qq.com。

第四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由县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减半收取融资担保费。银行机构采用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银行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 个百分点以上。(牵头单位:县国资金融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大邑支行、省银保监大邑监管组)

(一)申报担保费减半。

1.申报流程。

(1)由县农产担公司和县担保公司负责统计全县疫情期间担保费收取减免金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县国资金融局出具审核意见。

(3)由县农产担公司和县担保公司向县国资金融局申报减免金额。

2.所需资料。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担保费收费依据。

3.联系人。县国资金融局,顾洪嘉;电话:15228958878;邮箱:490553675@qq.com。

(二)申报利率下浮。

1.申报流程。

(1)由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统计园区企业资金需求,县经科信局负责统计园区外企业资金需求。

(2)县国资金融局安排专人负责梳理建立园区企业资金需求统计表,并将企业资金需求表推送给县域金融机构。

(3)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

(4)县国资金融局密切关注企业与金融机构推进进度,积极协调存在的问题,为企业贷款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2.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征信报告、财务报表、相关资质、银行流水、完税证明等。

3.联系人。县国资金融局,顾洪嘉;电话:15228958878; 邮箱:490553675@qq.com。

第五条加强企业流动资金支持。充分用好“壮大贷”资金池,对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依据生产订单、稳岗就业、技改投入等方面,给予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利率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由原不超过30%降为不超过20%执行,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助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牵头单位:县国资金融局,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投局)

(一)申报流程。

1.由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统计园区企业资金需求,县经科信局负责统计园区外企业资金需求。

2.县国资金融局安排专人负责梳理建立园区企业资金需求统计表,并将企业资金需求表推进给成都银行大邑支行。

3.企业与成都银行大邑支行对接。

4.县国资金融局密切关注企业与成都银行大邑支行推进进度,积极协调存在的问题,为企业贷款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二)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征信报告、财务报表、相关资质、银行流水、完税证明等。

(三)联系人。县国资金融局,顾洪嘉;电话:15228958878;邮箱:490553675@qq.com。

第六条给予企业财税专项支持。受疫情影响,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提请合理调整定额。(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一)此条政策待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后制定我县实施细则。

(二)政策咨询。县税务局,孙慧;电话:028—88315297。

第七条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实行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对其中暂时困难但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 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 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疫情期间,对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每增加一名员工并稳定就业的,按2000 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员工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补助。(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财政局、县商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一)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申报流程。

(1)企业向参保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按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申请流程》办理。

(3)参保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如无K 盘,可先行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后通过邮箱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4)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单位盖章。

2.所需资料。

(1)一般性企业。企业书面申请报告;企业职工花名册一份(含电子版);本企业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稳岗返还申报表,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稳岗返还审核资料明细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属于去产能的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含电子版)。

(3)暂时困难企业。先按一般性企业申报,待下步确认为暂时困难企业并符合申报条件后补贴差额。

3.联系人。县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夏维;电话:028—88280755;邮箱:2992734865@qq.com。

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 号人社局606 室,夏维收,手机号码:18227586564。

所有附件资料请加入: 大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QQ 群(162018857)下载。

(二)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通过CA 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模块”,填报上传所需资料。尚未注册CA 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在线注册办理。

(2)在大邑县的企业如不能进行网络在线办理,可先行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后通过邮箱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3)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单位盖章。

2.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新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中小微企业,还应出具农民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农民工因疫情无法返岗证明;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从业人员超过行业划型标准的企业、农林牧渔企业、建筑企业、房地开发经营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3.联系人。县人社局职介中心,何佳;电话:028—88281678;邮箱:651887646@qq.com。

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 号人社局609 室,何佳收,手机号码:15397632567。

所有附件资料请加入: 大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QQ 群(162018857)下载。

(三)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通过CA 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医疗防疫物资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模块”,填报上传所需资料。尚未注册CA 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进行在线注册办理。

(2)参保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如不能进行网络在线办理,可先行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后通过邮箱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3)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单位盖章。

2.所需资料。《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职工花名册》。

3.联系人。县人社局职介中心,何佳;电话:028—88281678;邮箱:651887646@qq.com。

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 号人社局609 室,何佳收,手机号码:15397632567。

所有附件资料请加入: 大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QQ 群(162018857)下载。

(四)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补助。

1.申报流程。

(1)机构备案。对申报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备案方式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财政局关于职业介绍服务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73 号)执行。需备案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将资料通过临柜、邮寄或电子快照等多种方式提交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在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

备案完成后,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通过CA 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中[职介补助]模块办理业务,尚未注册CA 数字证书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进行在线注册办理。

(2)业务流程。

①求职登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应采集推荐劳动者基本信息并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求职登记。

②求职推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已登记的劳动者提供重点工业企业岗位推荐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跟踪后续服务,帮助其在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

③申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向重点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如不能进行网络在线办理,可先行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

后通过邮箱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4)所有申报资料均需单位盖章。

2.所需资料。

(1)备案资料。备案资料在首次申报时提交。包括:年审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简介(加盖鲜章)等资料。

(2)申报资料。《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申请表》、《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成功人员花名册》(系统生成)、《求职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职介推荐声明书》

3.联系人。县人社局职介中心,何佳;电话:028—88281678;邮箱:651887646@qq.com

所有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 号人社局609 室,何佳收,手机号码:15397632567。

附件资料请加入:大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QQ 群(162018857)下载。

第八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按照岗前培训500 元/人、提升培训3000—6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科信局、县商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一)岗前培训补贴。

1.支持对象。大邑县参保企业在新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入职12 个月以内进行了岗前培训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劳务派遣人员培训由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一致后开展,以其中一个主体申报。

(1)“新聘用人员”,是指被企业招聘,或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企业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不足12 个月的新进人员。

(2)“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协议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

2.申报流程。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由职工所在企业结合岗位需要与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和组织方式(企业停工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可以通过线上培训方式进行),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组织。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培训对象及学员花名册、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等。

3.所需资料。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在线打卡记录、在线培训截图、签到册等)、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费用发票(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的需要)、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申请报告(包含实际培训人数、时长、培训费用、真实情况等)、职工劳动合同、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方案、岗前培训补贴申请表。

可先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后通过邮箱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4.联系人。县人社局培训科,刘娇;电话:028—88290829;邮箱:364455842@qq.com。所有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 号人社局608 室,刘娇收,手机号码:13308075080。

所有附件资料请加入:大邑促进就业服务QQ 群(129461882)或大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QQ 群(162018857)下载。

(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1.服务对象。支持成都市参保企业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制度,对组织企业员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申报流程。企业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在培训前至少3 个工作日向县就业局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培训花名册,以及培训合作协议等备案材料。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组织方式等。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计划的企业可以组织相关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等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时间计入培训总学时。

3.所需资料。申请报告;学员补贴花名册;授课记录材料;培训合格证书;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职工劳动合同;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可先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后通过邮箱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4.联系人。县人社局培训科,刘娇;电话:028—88290829;邮箱:364455842@qq.com。

所有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 号人社局608 室,刘娇收,手机号码:13308075080。所有附件资料请加入:大邑促进就业服务QQ 群(129461882)或大邑公共人力资源服务QQ 群(162018857)下载。

(三)中小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

1.支持对象。全县中小企业(不含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本企业职工自主选择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课程,鼓励优先选择公益性免费的线上培训课程,如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1)“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注册在本县、参保关系在本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2)“停工”,是指受本次疫情影响整体停工或部分生产经营业务处于停工状态。

(3)“职工”,是指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等一线员工。

2.申报流程。

(1)培训备案。企业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应在培训前至少3 个工作日向县就业局提交申请报告(含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拟开设培训情况等)、培训方案、《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职工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培训对象及学员花名册、培训工种及等级、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线上培训平台应具备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等条件)、培训成本等。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具体内容由企业自主确定,但应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培训工种和等级请参照《成都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成人社发〔2018〕11号)。

(2)培训监管。企业按照备案的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企业组织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并要加强对本企业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监管,要确保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企业或培训机构在成都市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影响消除期限内不得组织线下培训、实训或评价活动。

3.所需资料。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在线打卡记录、在线培训截图等);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费用发票;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补贴申请报告(包含实际培训人数、时长、培训费用、培训真实情况等);职工劳动合同;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学员身份证复印件;线上培训补贴申请表。

可先将所有申报资料拍照后通过邮箱提交,再通过快递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4.联系人。县人社局培训科,刘娇;电话:028—88290829;邮箱:364455842@qq.com。

所有快递地址:四川省大邑县邑新大道192 号人社局608 室,刘娇收,手机号码:1330807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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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保障重点项目开工复工。引导省市重点及三重工作确定的项目尽快有序开工、复工,对增加防疫投入、达到防疫条件、安全开工(复工)的项目给予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10 万元的防疫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经科信局、县财政局、县商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一)申报对象。纳入我县2020 年省、市重点项目及全县2020 年“三重”工作确定的项目。

(二)补助内容。对上述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基于安全复工需要,开展防疫体系建设中,购置体外测温设备、防护口罩、防护衣、消毒药剂四大类防疫物资所花费的费用,按照30%、最高不超过10 万元进行财政补助。此项补助与企业所享受的省市同类补助总和不得超过防疫体系建设投入总额。

(三)具体流程。

1.企业通过电子邮箱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相关支出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2.县发改局、县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拟补助企业名单报县政府认定,由县财政支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1.安全复工复产防疫体系建设补助申请书。

2.申报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防疫体系建设所购买材料的发票凭证(发票凭证等时间从2020 年1 月24 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时间开始至2020 年2 月29 日),用以接受补助的收款账号。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其他证明防疫体系建设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重复申报,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五)联系人。县发改局项目科,罗秋璇;电话:028—88296162;邮箱:9264492@qq.com。

第十条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对承租县属国有公司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2 月租金全免,3 月、4 月租金减半。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业主减免缓企业租金,对减免企业租金的业主给予相应地方经济贡献额度内、不高于租金减免额度的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县国资金融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科信局、县税务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一)申报流程。

1.由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收集审核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租赁业主申请减免租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确定后,按政策减免。

2.由各县属国有企业将相关减免情况报县国资金融局,县国资金融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局备案。

(二)所需资料。租赁合同、董事会决议、租户身份证明、租户银行账户等,公司承租的还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县国资金融局,胡涛;电话:13458686257;邮箱:282190712@qq.com。

第十一条大力发展新经济新模式。加快推进5G、大数据等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点餐购物等线上消费业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支持线上线下联动,引导房地产企业采取网上预约、VR 看房等方式拓展线上交易,推广商超、餐馆、农贸市场“无接触配送”等全新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商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产业功能区)

(一)服务业企业。

1.支持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县商投局鼓励我县商超、餐馆、农贸市场发展电子商务、点餐购物等线上消费业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支持线上线下联动,推广商超、餐馆、农贸市场“无接触配送”等全新服务方式。

2.申报程序。企业向县商投局提出申报材料,县商投局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对企业申报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

3.所需资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疫情期间网络销售后台截图、营业场景图片等其他佐证材料。

4.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县商投局,市场发展科:邹光彬;电话:13982137568;邮箱1756638155@qq.com。城乡商贸科:黄忠;电话:18123380215;邮箱1276990927@qq.com。流通服务科:陈强;电话:17743252217;邮箱1023474254@qq.com。

(二)工业企业。

1.申报条件。聚焦5G、大数据等新兴技术,重点在社会治理、疫情防控、居家生活、远程办公、在线教育、人才需求、产品采购、融资服务等领域,发布新经济疫情防控城市机会清单。

2.申报资料。方法一:填报《大邑县疫情防控能力清单》、《大邑县疫情防控需求清单》。方法二:扫描《城市机会清单疫情专题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3.咨询方式。县经科信局新经济科,丁虹;电话:028—88353737;邮箱:372899468@qq.com。

第十二条优化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网上办”“预约办”,为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办理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税收征缴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通道;对用工100 人以上复工企业和重大项目安排防疫指导专员,驻场办公。强化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受到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一)“网上办”“预约办”。政务服务大厅总咨询电话:028—88281175。

(二)线上法律服务。

1.途径一。拨打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9:00—24:00 人工;0:00—9:00 录音)。市、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将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拨打大邑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热线:028—88210148,大邑县公证处服务热线:028—88269060。

2.途径二。查询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渠道及工作信息。请登录成都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cdjustice.chengdu.gov.cn/cdsfj/index.shtml 。申请办理法律援助, 可以通过12348 四川法网( 网址:http://sc.12348.gov.cn/fyfw1/Legal.jsp)进入法律援助预受理栏进行申请。

3.途径三。向志愿者律师寻求帮助。通过手机扫描“律金刚”二维码下载APP,使用微信或者电话方式注册登录,在“个人中心”填写授权码00000 后,采取“菜单式”方式选择公益服务律师,拨打法律服务电话,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

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年2 月25 日20 时10 分印发



附件:大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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