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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州市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崇州市支持智能家居和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崇州市支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8-21 | 3932 次浏览: | 分享到:

9. 支持企业提升原创能力。对投资建设家居设计创意学院等培育设计人才机构的,给予首年实际投入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家居设计大赛的企业,参赛费用全额补贴,单户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获得国际国内知名家居设计奖项的,每项给予10—50万元人民币奖励。

10. 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成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补贴;在境内外设立设计研发中心、与境内外机构或专业人才建立研发合作关系的,一次性给予实际项目投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四)鼓励绿色生态。

11. 对治理VOC设施改造升级投入超过100万的,经产业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后,给予当年实际投入10%的补贴,单户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四川省绿色工厂、四川省绿色供应链,分别按照国家、省、成都市补贴资金的100%给予奖励。

四、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支持对象为从事智能家居(绿色建材)领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注册地在成都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的企业或机构,以及企业或机构中的自然人股东;

(二)园区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传统优势企业参照本政策执行;

(三)单户企业的年度奖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年度地方财政贡献。

(四)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3000万元智能家居(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资金。

(五)与崇州市本级优惠政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项目升级实行差额奖励。

(六)对引进的具有技术先进性、产业引领性的重大项目,经市政府认定,给予“一企一策”支持;实行“一企一策”的项目,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执行,列入“一企一策”政策扶持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七)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则从其规定。

    (八)本政策由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崇州市支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

高质量发展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和崇州市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成都市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圈规划(2019—2025年)》、成都市委办公厅《关于创新产业功能区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成委厅〔2019〕11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端绿色科技产业发展,有效促进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持续推进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特制订如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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