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7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0-05-07 | 38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三郎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崇州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27 条政策措施》印 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崇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崇州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7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 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成都市委 市政府工作要求,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六稳”,在《四川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 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 号)和《成都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20 条政策措施的通 知》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崇州实际,按照防疫优先、统筹兼顾、 分类指导、精准高效的原则,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一)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各单位各企业切实履行法定防疫责任,健全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 系,建立复工备案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建立复工驻点 指导督查制度,协调解决防疫、设备、原辅料、人工、资金、运 输及用能等困难。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专项支持力度,为企业采购复工复产所需相关防疫物资提供支持和帮助。[责任单位: 市卫健局、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投局、智能 应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三郎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应急局、市委社治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二)支持防疫物资保供企业生产。疫情期间,积极支持我市企业参与成都市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保供。对我市确定的 参与生活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按物流费用、员工 防护费用分别给予50%、合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鼓励有条件生产疫情防控(治)紧缺物资的企业转产投产,对新增产能项目“一窗式”48 小时内办结审批,对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 改设备和投资予以 50%补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审批局、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市商投局、 市财政局]
二、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三)协助企业达到复工防疫标准。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 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对企业购置口罩、酒 精、消毒液以及其他防疫设备设施的,给予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的 30%、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补助。对企业因疫情影响而聘用的 心理辅导、应急管理、法律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产生的咨询服 务费,按实际发生的 30%、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给予企业补贴。[责 任单位: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商投局、市农业农村局、智能应 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三郎国际旅 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