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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关千印发《成都市郫都区关千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7-28 | 2772 次浏览: | 分享到:

30.支持能源保障建设。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双电源项目,在市上给予企业缴交高可靠供电费用10%的补助基础上,再配套10% (最高不超过50 万元)的扶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多元化能源替换、备用设施建设的,在市上给予10%的补助基础上,再配套10% (最高不超过50 万元)的扶持。

31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对获得成都市集成电路研发、流片扶持资金的项目,按照成都市扶持资金的50% ,给予项目企业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的配套扶持。

五、附则

32 .建立企业信息联络员制度,对按月及时提供企业生产经营资料,不迟报、涓报且质量符合要求的联络员,经考核合格的,给予适当补助。每年对信息联络员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工作先进的给予1000 元一次性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信息员总数的10% 。

33 .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必须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郫都区,且符合郫都区产业规划布局。同一企业、同一类型、同一项目享受郫都区相关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

34. 区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 亿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遵循“企业自主申报、因区(街道、镇)初审、相关部门复核、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审核、政府审定”的工作程序,对扶持项目进行认定执行。

35. 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和发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当年度享受扶持政策的资格。

36.本政策内所称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经济指标是指项目申报主体企业的年度指标。该指标不包括合并会计报表中,注册和税收关系不在郫都区的被合并单位的年度指标。本政策中表述“以上"的除特别标注外,均含本数。

37 .对产业功能区内新引进特别重大项目、行业领军企业,以及对郫都区产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支撑与推动作用的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另行研究。

38 .本政策措施约定的区级留存经济贡献、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票据凭证、证照、荣誉发生时间界定为当年度1 月1日至12 月31 日。

39.本政策由区经信局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其他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 年7 月30 日印发


附件下载: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工业稳增长提能级促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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