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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支持工业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3-07 | 204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双办发〔2020〕4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0-03-07    

生效时间:2020-03-07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相关部门:

《成都市双流区支持工业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成都市双流区支持工业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月3日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政策措施,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工业企业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支持高效服务企业

建立惠企政策归口汇总工作机制,落实“四川省13条”、“成都市20条”等政策措施,帮助和指导企业申报省级和市级奖励,确保企业对疫情扶持相关政策知晓率100%,符合条件企业政策享受率100%。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在“83790000”服务专线增设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功能。创新政府采购服务,力争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达80%以上。以高效高质办成事为标准,实施高频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推行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24小时申请制,完善行政审批承诺补正和容缺受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新科局,区航空经济局、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成都芯谷管委会、各镇(街道)〕

第二条 帮助企业复工达产

落实“服务企业春风行”方案,科学调度、统筹保障复工复产生产要素,“包片包联”“一对一”设立企业服务专员,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围绕航空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建强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确保企业安全复工、投产达产,推动全区工业企业3月上旬全部复工、3月底前全面达产。积极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期间超负荷生产经营的予以适当奖励。对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辟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疫情期间适当调整土地出让履约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航空经济局、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成都芯谷管委会、各镇(街道)〕

第三条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加大防疫物资保供力度,通过争取省市统筹调配、提供多渠道物资采购信息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防疫物资不足问题;防疫物资存在缺口的企业,可提前2个工作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提出物资保障申请;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技改扩能生产防疫物资。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和指导,主动告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应承担的社会义务、法律责任以及防控不力的严重后果,引导企业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区新科局,区卫健局、区航空经济局、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成都芯谷管委会、空港发展集团、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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