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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5年8月10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提升品牌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8-10 | 18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双府发〔2020〕3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0-07-10    

生效时间:2020-08-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

《质量提升品牌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质量提升品牌引领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质量提升品牌引领在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提升质量效益,赋予市场主体更多品牌活力,打造双流知名品牌,加快形成一批贡献度大的企业群、产业群和品牌群,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大嘱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品牌发展机制,有效推动质量提升品牌引领,助力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塑造双流品牌形象,加快推进中国航空经济之都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双流区政府质量奖”、“双流源”农业经营主体产业项目专项奖、“双流制造(名优产品)”“双流特色小店”“双流文旅企业及产业项目专项奖”等活动,以创新创造、质量提升、引导消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转变”行动纲领在双流落地落实。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质量提升品牌引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新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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