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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19-11-12 | 408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 温委办〔2019〕70号
签发时间: 2019-11-07
来源: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19-11-12


温委办〔2019〕70 号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 位,各园区,区属国有企业:

《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已经区委、 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7 日


成都市温江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要求,大力吸引和鼓 励国内外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都市现代农业、文旅创 意等新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到温江区创新创业,加快推进高质量 发展,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健康产业高地,结 合温江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章 支持对象

 

第二条 本政策所指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各类人才:

(一)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拉斯克奖、 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 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 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任职世界 500 强

或行业前 10 强企业总部、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的核心技术专家;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 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 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 文艺工作者;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中国工 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 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在世界知名高校担任过 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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