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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0-04-03 | 3281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 温商务发〔2020〕17  

签发时间: 2020年3月1日

来源: 温江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4-03



《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温府发〔2019〕40号),做响“吃在成都·味在温江”,结合温江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扶持对象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所称“特色餐饮企业”是指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正常营业一年以上的非快餐类餐饮法人企业(不含个体户),并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一)获得国际认证或授权的餐饮品牌名店;

(二)中华老字号、近三年内获得经中国烹饪协会认定的中国餐饮百强企业或中国饭店协会认定的中国餐饮名店百强;

(三)经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认定的餐饮类授牌店、荣誉店;

(四)经区(市)县相关部门、协会认定的特色门店,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商号(店名),且正式经营满3年以上(引进的区外项目需在原经营地正式经营满3年);

2、有固定的加工经营场所,最近一年的年营业额150万元以上;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4级以上;

4、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

5、主题鲜明、突出,在菜品、环境和服务等方面有较全面的体现,具有一定知名度,得到社会认可。

对第(四)项企业,以下简称其他特色项目。

三、政策鼓励区域

三医创新中心区域、金马镇新春路、科源路区域、北林绿道沿线区域、江安河沿岸南城段区域、光华商圈、国色天乡商圈(国色天乡商业街、国色天乡庆典城、冰雪世界商业街、动物王国商业街)、大学城商圈、川农牛双创特色商业街、新开业的商业综合体(面积不低于20000㎡)。

政策鼓励区域由区商务局具体认定。

四、支持项目

(一)品牌奖励

1、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特色餐饮扶持办法>的通知》(温府发〔2019〕40号)文件要求,经温江区商务局认定的餐饮企业。

2、支持条件

(1)政策有效期内,新入驻的中华老字号、获得国际认证或授权的餐饮品牌名店、近三年内获得经中国烹饪协会认定的中国餐饮百强企业和中国饭店协会认定的中国餐饮名店百强企业;

(2)政策有效期内,新入驻的经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认定的餐饮类授牌店、荣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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