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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4-21 | 2842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 温府发〔2021〕8号
签发时间: 2021-03-16
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1-04-21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文件

温府发(2021) 8 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关千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

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

《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1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成都市温江区推动”三医融合”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形成“三医融合产业之城“新支撑,构建“三医+AI/大数据“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三医融合”示范基地,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温江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政策所扶持对象特指法定注册登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内的医学、医疗、医药、大数据/AI领域企业,包括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检验检测企业和相关联的医疗、审评认证、公共技术、融资等配套服务企业和机构(以下统称企业)。本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资金安排本政策涉及的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二章研发创新

第三条研发创新聚焦新型生物技术及其药物、“五新”化学药、先进医疗器械、生物治疗技术等方向,支持具有重大临床需求与市场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产品突破,按照项目实际投资的一定比例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的综合支持。(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第四条仿制药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按照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补贴;国内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50% ,给予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补贴;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参比制剂的产品,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0 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第五条新增适应症支持企业加强已上市药品再开发,新增加适应症药品,按照获得市级奖励的50%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第六条带量采购支持企业参加各级药品或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按每个中标药品品规或医用耗材注册证给予200 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0 万元。中选采购额占比在同批采购企业中最高的,按该品种每批次带量采购货款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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