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区经信局
发布时间: 2021-04-21
温府发〔2021〕7 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区属国有企业:
《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 施》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11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成都市温江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实现我区产业发展质效和竞争力的显著跃升,加快形成“三医创新引领、多业融合共生、产业集群集聚”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成功构建“四化两配套三协同” 的先进制造业体系,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政策所扶持对象特指工商(民政)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内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含为工业企业提供生产性服务的企业和机构)。
第二条 资金安排 本政策涉及的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安。
第二章 支持创新发展
第三条 “三首”突破 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突破,对企业产品通过国家级、省级“三首”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认定的,按最高资助金额进行差额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第四条 创新平台 对新获批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分别给予 200 万元、80 万元、40 万元的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认定的,按最高资助金额进行差额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第五条 发明专利 对区内企业研发项目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 50 万元、25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工业企业的专利权人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四川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创业奖的, 分别给予工业企业的专利权人 25 万元、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3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