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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99条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12-11 | 695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成华 
    (一)补贴入驻企业 
    固投补贴 
    第一条 对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及以上,自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3年内按每年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购置款,下同)的3%给予项目企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第二条 对新引进协议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自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自持且用于经营部分),3年内按每年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项目企业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万元。 
    购房补贴 
    第三条 对新入驻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银行、保险、证券类省级分支机构购买成华区内商用物业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不超过企业购房款(不含相关税费)的10%,分3年按40%、30%、30%比例给予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对新入驻企业的补贴要求详见各相关产业部门的实施细则,下同) 
    租房补贴 
    第四条 对新入驻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银行、保险、证券类省级分支机构租赁成华区内超甲级、甲级、乙级或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特色楼宇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自计算支付房租之日起前3年,分别按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40元/平方米?月、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据实给予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第五条 对新引进首入成华的世界500强企业租赁成华区内超甲级、甲级、乙级或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特色楼宇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自计算支付房租之日起前3年,分别按不超过80元/平方米?月、70元/平方米?月、6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据实给予同一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装修补贴 
    第六条 对新入驻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或独立核算的银行、保险、证券类省级分支机构装修成华区内超甲级、甲级、乙级或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特色楼宇作为自用办公用房的,分别按不超过5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的标准据实给予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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