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6-10 | 2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1-06-10                             生效时间:2021-07-10    

 



  成武府〔2012〕  号                   签发人:林   丽 




成武府办发〔2021〕8号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

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产业功能区,区属各国有公司:

《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已经区政府第118次常务会和七届区委常委会第18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为促进武侯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在武侯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工商注册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有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将我区建设项目发包给我区本土建筑企业的项目业主。

本文件公布实施前,因历史原因造成注册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外,但统计关系在我区的建筑企业也可适用于第四条和第五条政策;本文件公布实施后,单独将统计关系迁入我区的建筑企业则不能适用。

二、政策内容

(一)帮扶本土企业发展

第一条 建立区政府投资项目机会清单

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区发改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梳理当年拟实施的区政府投资项目情况,整合项目慨况、工程规模、招标要求等信息,形成区政府投资项目机会清单,定期向区内建筑企业推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