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发时间:2021-06-10 生效时间:2021-07-10
成武府〔2012〕 号 签发人:林 丽
成武府办发〔2021〕8号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
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产业功能区,区属各国有公司:
《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已经区政府第118次常务会和七届区委常委会第18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武侯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为促进武侯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在武侯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工商注册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有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将我区建设项目发包给我区本土建筑企业的项目业主。
本文件公布实施前,因历史原因造成注册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在区外,但统计关系在我区的建筑企业也可适用于第四条和第五条政策;本文件公布实施后,单独将统计关系迁入我区的建筑企业则不能适用。
二、政策内容
(一)帮扶本土企业发展
第一条 建立区政府投资项目机会清单
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区发改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梳理当年拟实施的区政府投资项目情况,整合项目慨况、工程规模、招标要求等信息,形成区政府投资项目机会清单,定期向区内建筑企业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