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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3年6月1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保贷”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6-01 | 19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国有公司:

《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保贷”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七届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园保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5〕32号)精神,按照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关于实施“园保贷”促进融资增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园区〔2015〕213号)、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园保贷”项目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园区〔2018〕19号)要求,切实推进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园保贷”试点工作,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简介。“园保贷”项目是政府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园、银、企三方共搭平台、共担风险,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园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委托四川工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工创)负责具体实施“园保贷”工作。

第三条 支持范围。在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具有技术优势、成长性较大、信用记录良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金牛区、有融资需求但抵质押不能满足银行传统放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 管理职责。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园保贷”业务推广、收集和储备贷款项目、对申贷企业进行资信调查、向四川工创推荐申贷企业、跟踪风险资金池及放贷情况、协助催款和追偿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园区“园保贷”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的预算安排。

第五条 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是指与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工创签订了《四川省产业园区园保贷项目三方合作协议》的银行,承诺承担风险分担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六条 资金管理。“园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由省级财政补偿金和园区补偿金按1∶1的比例筹集。四川工创统一管理“园保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在合作银行开设专户归集和托管,银行按资金池总额10倍的额度对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贷款发生损失后,由风险补偿资金池予以偿付。省级财政补偿金产生的利息用于增加本金,园区补偿金产生的利息也用于增加本金。在《四川省产业园区园保贷项目三方合作协议》签订后,省财政、园区将各自筹集的补偿金拨付到指定账户。“园保贷”试点工作结束后对风险补偿金池进行清算,结余部分按筹集渠道分别退回省财政、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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