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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羊区促进企业上规(上标) 及上规(上标)企业做优做强 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8-18 | 17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青府办〔2021〕16号            签发单位:青羊区人民政府

签发时间:2021-08-18生                          效时间:2021-08-18


成青府办〔2021〕16 号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羊区促进企业上规(上标) 及上规(上标)企业做优做强

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青羊区促进企业上规(上标)及上规(上标)企业做优做 强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18 日


 

 

青羊区促进企业上规(上标)

及上规(上标)企业做优做强若干政策

 

为加快培育优质市场主体,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上规(上标) 及上规(上标)企业做优做强,建设现代总部经济高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统计关系在青羊区,符合青羊产业发展方向的 独立法人企业、视同法人单位和非同业产业活动单位。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上规(上标)入库。

1. 首次上规企业奖励。对达到国家标准,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给予企业经营管理者 5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规模以上工业),区商务局(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区住建交局(资质等级 以上建筑业)〕

2. “四上”企业报表人员补贴。对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报表质量较高的“四上”企业,按 100 元/月标准给予企业 1 名报表人员最高 1200 元/年的工作补贴。〔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规模以上工业),区商务局(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和规模以上服务业),区住建交局(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

3. 文创企业纳统补贴。对青羊区首次纳入成都市文创产业统计的标上企业,给予企业经营管理者一次性补贴 0.2 万元。对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报表质量较高的标上文创企业,每季度给予企 业 1 名报表人员 200 元工作补贴。(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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