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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构建“1+3+3”产业体系的场景营造政策》的解读文本

政策来源: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9-30 | 1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申报材料

1. “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专项奖励(补贴)资金申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每年8月底前,企业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初核后上报区经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

(五)政策咨询

区经信局信息产业科;联系电话:86718183。

三、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建设

(一)申报条件

1. 在成都市锦江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区的企业,经区经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认定后符合在实体经济、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领域优秀场景的项目。

2. 扶持对象在锦江区存续期须不低于10年,未达年限迁出的,其享受的扶持奖励须全部退回。

3. 特别重大的场景营造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扶持。

(二)支持标准

1. 每年开展1次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优秀场景评选,对生态参与率(锦江区生态企业(产品)服务金额/项目总金额*100%)≥50%、社会投入率(社会投入资金/项目总金额*100%)≥50%、综合得分前3名的项目,给予创业团队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鼓励人工智能企业聚焦实体经济、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领域,策划基础性、功能性、先导性新基建项目,项目不受投资规模限制,优先纳入锦江区重点项目计划,给予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三)申报材料

1.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优秀场景评选”专项奖励(补贴)资金申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每年8月底前,企业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初核后上报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

四、相关事项

政策解读机构:成都市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    

 解读人:张放奇

联系电话:8671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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