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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构建“1+3+3”产业体系的场景营造政策》的解读文本

政策来源: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9-30 | 124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我区专项资金杠杆作用,营造现代商贸、新兴金融、数字传媒三大主导产业和都市工业、都市文旅、都市医养三大特色产业(简称“1+3+3”产业体系)的体验、互动等应用场景。

一、支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揭榜攻关

(一)申报条件

1. 在成都市锦江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区的企业,在实体经济、城市建设、市民生活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形成一定的行业或区域示范引领效果。

2. 扶持对象在锦江区存续期须不低于10年,未达年限迁出的,其享受的扶持奖励须全部退回。

(二)支持标准

每年设立3个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专项奖励,支持锦江企业围绕“揭榜挂帅”开展技术攻关,给予揭榜单位研发经费的5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每年初遴选发布3个“1+3+3”产业部门提供的“揭榜挂帅”清单)

(三)申报材料

1. “揭榜挂帅”专项奖励资金申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4. 项目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5.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

每年8月底前,企业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初核后上报区经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

(五)政策咨询

区经信局信息产业科;联系电话:86718183。

二、支持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拓展市场

(一)申报条件

1. 在成都市锦江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区的企业,经区经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认定后符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拓展国内外市场的项目。

2. 扶持对象在锦江区存续期须不低于10年,未达年限迁出的,其享受的扶持奖励须全部退回。

(二)支持标准

1. 成交额达5000万元的,给予企业高管团队成交额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 政府采购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工程项目,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优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优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 支持区内人工智能企业展示创新产品、服务和形象,按照其经审计收支相抵后实际支出扣除上级补贴后余额部分的50%,给予不超过120万元的场地租金、网络流量、电费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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