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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三)请下载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电子版刻盘,通过邮政EMS寄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XX课题”字样。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五)征集结束后,我司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确定后,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原则上给予每个课题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项目执行
(一)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结题评审。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期完成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组织的课题申报。
(三)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委体制改革综合司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体制改革综合司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附件:研究课题申报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研究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