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推进电信设施保护立法进程,大力支持制定电信网络运行安全考核评价管理、电信网络运行事故调查处理等规章制度,以及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为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大投入保障。各企业要加强统筹规划,加大对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确保通信工程依规全额向施工企业列支安全生产费;建强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团队,推进人才梯队建设,打通人才职业上升渠道。
(四)强化激励引导。各单位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评选优秀成果、典型案例,总结推广经验;将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鼓励通过安全技能培训、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大赛等活动,持续提升通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企业安全文化。
请各地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企业2024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总结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