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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 2024年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部分)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发布时间:2024-04-03 | 353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常维护、电费以及人员管理费用等运行经费不纳入建设范围;不能用于补助机电提灌站电力增容和高压电线路架设,以及提灌站出水口的蓄水池等设施建设。

(三)“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方向

以良田、良机、良种、良法、良制“五良”融合为牵引,对地块开展小变大、短变长、陡变缓、弯变直改造,修建机耕道路和地块进出坡道,实现改造地块互联互通,改善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强化农业装备支撑,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加快发展,推动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二、实施主体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

本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优先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及有农机化试验示范成功经验的组织,优先支持成都现代农业装备产业园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实施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也可根据当地情况,委托基层组织具体实施,实施完毕后要确权颁证。优先支持丘陵地区、未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及退林还耕等区域提升抗旱保灌能力,解决农业生产用水需求。申请改造升级的农村机电提灌站需纳入市农业农村局业务部门行业统计范围内。

(三)“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

实施主体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每个区(市)县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3-5个,已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

三、支持标准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

主要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在成都本地适宜性的机械验证、效果验证和农机化与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相关技术设施设备融合的开发建设,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其中机具、设施设备等补贴应占试验示范项目补贴资金60%以上。对纳入试验示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且适合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先进育苗机械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

(二)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机电提灌建设的通知》(川农函〔2023〕3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等要求,区(市)县要争取财政加大对农村机电提灌站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对新建或改造升级农村机电提灌站单站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补助标准如有调整变化另行通知。

(三)“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

按改造类型兑付补助,改造类型包括缓坡化旱地、坡式梯台旱地、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地块改造,省级财政补助每亩不超过1500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标准如有调整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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