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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3-20 | 32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实施好我市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大力开展水稻侧深施肥、无人机施肥、小麦种肥同播等技术示范推广,我站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申报对象及项目要求

项目拟开展区域内的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具体实施点位相关要求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开展区域

主要应用技术

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一

稻-麦周年机械化轻简高效施肥示范

邛崃市、大邑县

水稻侧深施肥、小麦种肥同播、无人机施肥术、小麦翻旋浅覆+底肥机械深施等技术

1.稻-麦轮作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

2.具备水稻、小麦肥料机械深施的作业经验;

3.具备使用侧深施肥机、收割粉碎机、旋耕机及无人机的条件。

项目二

水稻侧深施肥

技术示范

彭州市、金堂县

水稻侧深施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

1.水稻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

2.具备水稻机械施肥条件,具有水稻机械施肥经验的经营主体优先选择。

项目三

油菜基肥机械深施肥+无人机追肥轻简高效施肥技术示范

双流区

油菜种肥同播、无人机施肥等技术

1.油菜连片种植面积大于200亩;

2.具备油菜配方施肥、基肥深施作业能力和经验。

 

三、申报条件

1.有参与项目实施意向,且能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配合示范正常开展;

2.经营地块面积符合所申请项目要求、示范带动能力强、相对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地块平整、展示度相对较好;

3.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生产记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务管理规范;

4.实施主体只能申报单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整理成套并附目录,一式三份(均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1.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一);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业务开展概况、相关的项目经验、自身的特色和亮点等;

3.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1)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现已有(或租赁)作业机械的数量照片或合同等证明(在照片或合同前页注明是自有或租赁,并注明数量)。

(3)其他证明材料及获奖材料复印件。

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请提交至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3月26日17:00前。

五、遴选流程及结果公示

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由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再由总站遴选专家组成员独立对每个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按照遴选办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二)进行审核、打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苟宁倢,联系电话:028-85073603。

 

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4年3月20日

 

 

 


附件一

                               成都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时间


办公地址


示范作物种植面积(亩)


种植

区域


附件材料

由申报主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及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及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报单位的主要业务开展概况、相关的项目经验、自身的特色和亮点等。

申报单位承诺

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细则表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服务组织资质及相关经验

(30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记10分,满1年记5分,满分10分;

2022年-2023年在项目拟开展区域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服务或作业证明材料,每完成1次记4分,完成5次及以上20分,满分20分。未有此区域内与申报项目对应的服务或作业经验,则0分。

机械作业

(20分)

在粮油生产中能应用农机及无人机开展整地、施肥、播种、追肥打药、收获作业5项,每完成1项记4分,满分2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种植面积

(20分)

实施业主自有示范作物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记20分,300亩及以上记15分,200亩及以上记10分,200亩以下记0分;实施业主联合周边农户水稻面积500亩及以上记15分、300亩及以上记12分,200亩及以上记8分,200亩以下记0分。

交通

(10分)

自有或联合周边农户种植区域交通便利、视野宽广,根据地图截图、田块照片及当地道路交通状况照片酌情给分。

从业人员

(10分)

申报单位每拥有1位从业人员记1分,满分10分。

社会评价

(10分)

近5年申报单位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认证证书等,每项记3分;获市级奖励证书、认证证书,每项记2分;获县(区)级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1分。此项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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