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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3-20 | 330 次浏览: | 分享到:

附件二:

             2024年化肥农药零增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细则表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服务组织资质及相关经验

(30分)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记10分,满1年记5分,满分10分;

2022年-2023年在项目拟开展区域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服务或作业证明材料,每完成1次记4分,完成5次及以上20分,满分20分。未有此区域内与申报项目对应的服务或作业经验,则0分。

机械作业

(20分)

在粮油生产中能应用农机及无人机开展整地、施肥、播种、追肥打药、收获作业5项,每完成1项记4分,满分2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种植面积

(20分)

实施业主自有示范作物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记20分,300亩及以上记15分,200亩及以上记10分,200亩以下记0分;实施业主联合周边农户水稻面积500亩及以上记15分、300亩及以上记12分,200亩及以上记8分,200亩以下记0分。

交通

(10分)

自有或联合周边农户种植区域交通便利、视野宽广,根据地图截图、田块照片及当地道路交通状况照片酌情给分。

从业人员

(10分)

申报单位每拥有1位从业人员记1分,满分10分。

社会评价

(10分)

近5年申报单位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认证证书等,每项记3分;获市级奖励证书、认证证书,每项记2分;获县(区)级奖励、认证证书,每项记1分。此项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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