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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4-03-19 | 858 次浏览: | 分享到: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意: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所报名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工作通知,确认报名机构是否开通“全程网办”,也可在报名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后查看是否有“上传全程网办材料”步骤。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认定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报名过程中上传相关材料。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或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四川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查询路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23四川省-查看各认定机构电话。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 1.四川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流程图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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