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5.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不得给予任何财政补助。
6.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二)本项目服务作物及环节在同一季节不与其他同类项目重合,蔬菜集中育苗(种)和冷藏保鲜(收)服务环节均在粮经复合种植区域,不得出现“非粮化”问题。
(三)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单环节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少于3家。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封面(载明项目类型、申报主体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二)材料目录;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四)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镇街、主管部门鲜章);
(五)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进度计划);
(六)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七)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证明;
5.信用中国官网信用信息报告;
6.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清册、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证明;
7.具有2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证明等;
(八)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为必备资料;
(九)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
1、自筹资金(服务对象支付部分)能及时足额到位承诺;
2、合作类项目提供项目合作协议;
3、设备或场地租赁协议、人员(机手)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
4、《金堂县2024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摸底情况表》或签订的意向服务协议等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单位加盖鲜章。
五、实施程序
(一)公开发布申报指南。县农业农村局在金堂县人民政府网站(jintang.gov.cn)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各镇(街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
(二)服务主体自主申报。凡符合服务主体申报条件的业主,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7:00时前向金堂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递交地点:金堂县农业农村局1212室,联系人:卢诗韵,联系电话:690209。
(三)确定服务主体。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