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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0-02-19 | 2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办发〔2020〕16号    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20-02-18    生效时间:2020-02-18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鼓励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加班生产、扩大产能,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多采多销,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8日 


成都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十二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供应,保障全市医用、民用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提升防控物资产能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大力度,支持引导企业加快生产医用口罩、民用口罩、医用防护用品、电子测温设备、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及其上下游配套产品,力争成都市口罩日产能突破100万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支持企业加班生产
对纳入全市统筹的企业,鼓励加班加点,开足马力生产口罩、医用防护用品、电子测温设备、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对企业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员工加班工资、倒班补贴给予定额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  
三、支持口罩生产企业扩大产出
对纳入全市统筹的企业,以生产线设计产能为基数,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每日新增产量按每只0.25元给予奖励,民用口罩生产企业每日新增产量按每只0.15元给予奖励;在完成国家、省保供前提下,以生产线设计产能的50%—70%分档作为供蓉量基数,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每日新增供蓉部分按每只0.25元再给予奖励,民用口罩生产企业每日新增供蓉部分按每只0.15元再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  
四、鼓励企业转型生产
对纳入全市统筹的企业,鼓励转型生产或新建合作企业共同生产医用N95及更高等级标准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病毒检测设备及试剂、电子测温设备、民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按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入额的50%给予补助。对纳入全市统筹的企业,利用现有设备转型生产民用口罩,供蓉量按每只0.20元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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