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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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与评价
5.1低碳评价
重点制定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低碳企业通用评价导则类标准。
重点制定黑色金属矿产品、钢板及钢带、钢筋、型钢、钢管、金属制品、铁合金、不锈钢、电工钢等钢铁行业重点产品的低碳评价标准;烧结墙体材料、平板玻璃、玻璃纤维及制品、绝热材料、建筑防水材料、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等建材行业重点产品的低碳评价标准;电解铝、稀土矿等有色行业重点产品的低碳评价标准;石化塑料、橡胶和化学品、腐植酸类肥料、制冷剂、复合肥料、轮胎、碳酸钙、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磷酸及磷酸盐等石化、化工行业重点产品的低碳评价标准;家用洗涤剂等消费品领域重点产品的低碳评价标准;氢燃料内燃机、甲醇内燃机、通用汽油机、动力蓄电池、氢燃料电池、驱动电机、道路车辆等装备领域重点产品的低碳评价标准;计算机、显示器件、音视频设备、光伏组件、半导体芯片等电子领域重点产品的低碳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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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碳排放管理
重点制定工业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及其在重点行业的应用实施指南标准;企业低碳运行管理标准;重点行业低碳供应链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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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碳资产管理
重点制定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电子等行业的碳资产管理技术、碳资产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