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要求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队系统申报数量不超过3部。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文艺院团、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院校可直接申报,每个院团、院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部。
(二)申报作品应列入申报单位的重点作品创作规划,并得到相关支持和保障。
(三)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1.2024—2025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作品申报表1份(每部作品填1张表),2024—2025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申报作品汇总表1份(组织单位汇总填报)。
2.已有作品总谱的,报送总谱2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时间长度;已有作品录音的,通过U盘报送录音1份。正在创作中,还没有总谱和录音的,须报送作品详细报告1份,含作品主题、架构、艺术特点等。
3.申报表、汇总表、作品总谱(PDF格式)或作品报告通过同一U盘报送电子版。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音乐舞蹈杂技处
邮编:100020
联系人:李蓉
电话:010-59882533
六、其他事项
(一)文化和旅游部有权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入选作品的演出、推广和乐谱出版、音像录制工作。
(二)申报作品不得有版权方面的问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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