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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各标委会、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应根据标准实施情况,结合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对现有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出修订和废止计划建议,并明确具体任务和进度。
附件:1.2024年民政标准立项指南
2.民政推荐性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4.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民政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