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策划。商务部组织有关方面确定了一批跨区域、全国性的重点活动(附件1),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老字号企业自愿参与,避免增加企业负担。要结合本地实际和促消费工作总体安排,因地制宜举办商品展销、技艺展示、文化体验等特色活动,着力畅通国货“潮品”流通渠道,营造便利消费环境。
(二)加强宣传推广。商务部将联合中央媒体加强宣传策划,聚焦重点活动持续开展推广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发挥好当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相关新媒体平台积极性,突出地域特色和活动特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提升相关活动影响。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地和相关活动组织方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好反食品浪费工作,确保活动稳妥有序开展。在相关活动中可按要求统一使用“老字号嘉年华”标识(附件2),不得滥用乱用。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和相关活动组织方要及时提炼活动亮点,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其中重点活动组织方要于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报送总结(相关表格见附件3),各地要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报送工作情况(相关表格见附件4)。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王义涵 张晟瑄
电 话:010-85093776 85093774
传 真:010-85093795
邮 箱:ltchengshi@mofcom.gov.cn
附件: 1.“老字号嘉年华”主题活动表
2.“老字号嘉年华”标识使用要求
3.“老字号嘉年华”活动总结表
4.“老字号嘉年华”工作情况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