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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入库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经济运行处 | 发布时间:2021-06-09 | 16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入库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21 年《成都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规下企业上规攻坚计划”。为鼓励、引导和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四上”企业规模质量,推动天府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和经济运行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入库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政策制定过程

在学习借鉴先发地区及成都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先后多次召开企业、部门专题研讨会,了解企业上规入库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和发展诉求,起草了《政策》初稿,于5 月1 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政策》。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税收解缴关系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且纳入直管区“四上”企业库的企业。

(二)主要措施。从支持企业发展和优化发展环境2 方面提出了鼓励企业上规入库、鼓励企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壮大规模、鼓励企业“分转子”、强化企业人才保障、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强化企业要素保障、支持企业拓展市场8 条政策措施。

(三)重点条文详解

1.第三条鼓励企业上规入库。奖励逐年发放,若当年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未实现正增长,则仅当年奖励不予发放,已发奖励不再追回,次年奖励不受影响。

2.第四条鼓励企业快速发展。由于2020 年企业经营普遍受到疫情影响,导致当年企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基数较低,所以2021 年增速以2020 年和2021 年两年平均增速为准。

3.第五条鼓励企业壮大规模。奖励实行进档补差,企业已享受过的档位奖励不重复享受,例如:对于之前已享受第一档10万元奖励的企业,当年突破第二档,仅享受第二档奖励(20 万元)减去第一档奖励(10 万元)的额度10 万元。

四、专业术语解释

本政策“四上”企业包括:(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 万元的工业企业。(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 万元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 万元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 万元的社会工作行业、居民服务、修理服务企业。(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 万元的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 万元的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 万元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4)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注册在直管区,具有建筑业资质且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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