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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的通知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3-12-28 | 9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一)拓展绿色低碳专项技术应用范围。加快推进先

进适用的绿色低碳专项技术应用,构建高效低碳的能源利用体系,提高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切割机、电焊机、空压机、除湿机等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加快叉车、供热锅炉等终端设备电气化改造,推广绿色涂装、船舶岸电等技术应用,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管理智慧化水平。强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强固体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推进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和循环水应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置设施,确保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推动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

(十二)推动建立行业碳足迹管理体系。研究构建船用


原材料、配套设备及船舶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建立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开展试点核算与评价。探索建设船舶行业碳足迹核算系统,为企业核算产品碳足迹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碳标识制度研究,推动产业链协同降碳。

(十三)加快建设绿色船舶配套供应链。发挥总装建造

企业的牵引作用,搭建船舶配套供应链平台,加强供应链企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研究将企业评价结果纳入供应链采购管理。研究建立船舶配套设备能效评估和认证体系,鼓励船舶配套供应链企业开展绿色生产、创建绿色工厂、生产绿色产品。

(十四)健全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加强船舶工业绿

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进船舶工业碳排放核算、碳足迹核算、船舶设备能效评价等标准制订,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健全绿色低碳团体标准采信机制。加强船舶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实施监督,建立健全标准质量评估和维护更新机制。

(十五)建设绿色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建立行业数

据采集、校验、监测、分析机制,完善数据报送体系,夯实数据管理基础。推动建立船舶工业绿色信息披露体系,促进绿色信息共享。加快船舶工业绿色低碳认证和评价能力建设,健全认证认可采信机制。鼓励船舶制造业有关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适时遴选和发布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目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


五、加强绿色发展区域协同和国际合作

(十六)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区域协同。各地要加强产业规划的协同对接,强化不同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之间的分工合作,促进跨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支持产业园区和船舶制造集群绿色发展,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促进集约化低碳供应链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打造绿色船舶特色产业基地。

(十七)坚持高水平开放合作。深度参与全球国际海事治理,加强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规则沟通,开展双多边、多层次、全方位技术交流与学术研讨,推动建立多边框架下公平合理的国际规则。鼓励企业加强船舶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化国际合作。积极发展绿色船舶产品贸易,推动全球船舶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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