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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 “春到万家”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 发布时间:2023-12-27 | 5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活动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严把内容关,确保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正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

  (二)坚持人民主体,创新活动内容形式。要深入农村、社区,突出互动性、参与性,聚焦满足群众精神需求、丰富群众精神世界,结合各地特色品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动员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主动宣传馆办活动,创新推广形式,引导群众自发宣传,生动展现广大人民群众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四、报送材料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梳理本地区2023年全年(2023年1月至12月)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情况,填写2023年群众文化活动情况表(附件1)。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遴选本地不超过3个村、镇、社区作为春节“村晚”示范展示点。优先推荐连续多年开展“村晚”、品牌效应凸显、文旅融合发展、自然资源丰富、特色产业集聚的地区,填写2024年春节“村晚”示范展示活动相关材料申报表(附件2)。我们将遴选部分地区作为2024年春节“村晚”示范展示点,并适时公布。(2024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月5日前报送,电子版发到邮箱ggshdc@mct.gov.cn ,纸质版盖章传真至010-59881776。

  电话:010-59881722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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