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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12-20 | 80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实施科普人才“充电蓄能”行动。依托省内重点科普场馆、科研机构、科普企业等,建设科普人才实训基地,围绕科普讲解、科普创作、科普展览设计等面向各级各类科普人员开展科学普及专业培训。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大对科普人才的支持力度,设立科普专项,每年资助100项左右。鼓励科普人才积极参与科普讲解大赛、科普作品评选等业务比武活动,精进专业,提升科普实践能力以及科普活动组织能力。引导省级科普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民族地区科普人才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加强服务民族地区群众的双语专、兼职科普人才和科普志愿者的培养。

(四)实施科普人才“平台助力”行动。引导国家实验室、全国(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视科普人才培养工作,发动科技工作者同时承担科普责任。建设高端科普智库,汇聚科普决策咨询专家和科普政策理论研究人才。以国省级科普基地为载体,集聚一批从事科普管理、项目策划、技术研发、科学传播的科普骨干人才,加大科研、科普项目支持力度。推动建立跨领域科普合作机制与平台,联合举办好川渝科普大会,促进不同领域科普人才交流合作。优化升级“川渝科普地图”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川渝科普人才协作共育。将人才结构比例、获得成果奖励等情况,纳入省级科普基地绩效评价指标,强化结果运用。

(五)实施科普人才“成长激励”行动。完善科普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把科普贡献作为科普工作者年度考核、职称评定、项目验收和人才评选的重要指标,将科普作品、科普文章的贡献与科研论文、科技著作统筹考虑。加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科普权重”,在项目指南编制评审、绩效考核评估专家组中,适当吸纳科普专家人才。实施科普专项奖励,在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中设立科普作品组奖项,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鼓励社会资本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将科学技术普及纳入自然科学研究职称评定系列,制定科普工作者职称评定基本条件。每年评选认定“天府科普使者”,打造科普人才品牌,以标杆树导向、强引领、促有为,在职称评审、科普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六)实施科普人才“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各地建立与科普专家人才的联系服务机制,密切思想联系,加强感情交流。积极推荐优秀科普人才参与世界科幻大会、“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会议,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活动,助力提升国际视野和工作格局。鼓励各地和用人单位帮助科普人才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定期组织科普人才论坛、专题讲座、交流联谊等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暖心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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