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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1-12-28 | 22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高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110号)要求及《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培育急需急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成人社发〔2017〕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2021年度成都高新区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奖励、企业引才补贴、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企业,应与我市重点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相符(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航空发动机、工业无人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新型材料、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绿色低碳产业、绿色食品等;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物流业、会展业、文创业等;都市现代农业:现代种业等)。所引进的人才应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附件1)。

(二)企业引进的人才须从本市行政区域外首次引进(含在蓉高校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在蓉工作),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

(三)申请享受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政策的,所获职称应为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市(州)及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个人且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二、奖励标准

(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1)》中紧缺度3星的需求岗位及要求一致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引进人才奖励

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Ⅳ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的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三)企业引才补贴

按其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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