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4)其他证明材料。
四、支持蜀绣宣传展示和文化传承奖补支持方向
(十三)支持在郫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建设蜀绣展示体验空间,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50%,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28-86553057
3.支持对象: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
4.支持标准: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50%,给予最高5万元补贴。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郫都区域范围内。
(2)展示体验空间以蜀绣为主题进行建设,空间面积不小于40㎡。
(3)申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4)已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奖励。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项目建设投入及相关财务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4)成都市奖励划款凭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7.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十四)支持实施蜀绣记录工程,建立蜀绣技艺、针法、纹样、织机、作品数字化档案库,对60岁以上(含60岁)的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新开展专项记录且记录成果被聚集区收录或应用的,经认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10%给予最高2万元/人的奖励。
1.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2.主管部门:区文体旅局,联系电话:028-86553057
3.支持对象:法人企业、个人
4.支持标准:经认定,按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的10%给予最高2万元/人的奖励。
5.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实施的蜀绣记录工程已在市文广旅局备案。
(2)记录对象为60岁(含)以上的市级及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不含已完成记录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3)记录标准达到四川省文旅厅制定的《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相关要求,并通过市文广旅局组织专家小组认定。
(4)记录成果纸质件及电子版已送交成都市非遗保护中心入库并取得给予回执。
(5)记录成果被蜀绣产业集聚地收录或应用。
(6)已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奖励。
6.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每年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