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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授权和委托省级用地审批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12-11 | 55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四条  国家或者省委、省政府有关用地审批制度 出 现 重大调整 ꎬ 应当收回审批权的 ꎬ 或者特定区域暂停行使授权和委托 省级用地审批权后 ꎬ 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ꎬ 由省级 自 然 资源主管部门提请省政府收回或者由省政府直接收回省级用地审 批权 ꎮ

第三十五条  特定区域省级用地审批权授权和委托后 ꎬ 工 作 流程、行文规范、职责划分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ꎮ 本办法印发前省政府已将特定区域省级用地审批权授权或者委托


 

市级政府行使 ꎬ 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ꎬ 以 本 办 法 有 关 规 定 为准 ꎮ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暂停和收回标准的调整 ꎬ 由省级 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修改 ꎮ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 自发布之 日 起施行 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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