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精准匹配,免费获取科技财税管理建议
政策匹配
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0-10 | 1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资金池运营管理法人单位。

3.支持方式和标准。对政策期内累计发生应急转贷业务5笔(含)以上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业务补助,补助标准为:单笔应急转贷业务金额×(同期1年期LPR÷360天)×单笔业务应急转贷天数。

4.支持时间节点。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5.基本条件。应急转贷资金池须由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牵头成立,应急转贷业务开展对象须为工业企业。

6.申报流程。2025年4月15日前,各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申报应急转贷资金。

(三)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1.支持范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

2.支持对象。直接给予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承担企业。

3.支持方式和标准。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竣工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及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4.支持时间节点。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先报先得、小批量多频次安排下达资金。

5.基本条件。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提供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6.申报流程。按照“即申快享”“简审快批”的原则进行。经济和信息化厅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首批资金采取打捆预拨方式至相关项目所在市(州),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属地市(州)审核把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备案及复核。按程序安排资金直达项目单位,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开展最终清算。

(四)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2024年1至9月生产规模保持正增长,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生产规模在2024年1至9月基础上由负转正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300万元激励。对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最新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