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方式:支持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采用专家评估、实地走访、业绩调查、服务测评等方式开展综合评价。
评价内容:探索建立符合农业农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服务、决策咨询等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构建以决策建议采纳应用情况、项目执行质量、基层一线工作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
(五)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改革
评价范围: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包括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人员。
评价方式:统筹用人主体、政府评价、服务成效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根据科技服务活动时间确定考核周期、频次。
评价内容:聚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构建以服务对象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孵化企业数量、投资频率和效益等为主要内容,体现开展成果转化活动质量和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
(六)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地方试点任务
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加快推动建设“3+3+N”人才发展雁阵格局,支持试点地方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遴选试点条件好、基础好的科研单位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围绕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孵化、科技服务等活动的科技人才开展评价改革试点。支持重点用人主体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建立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人才、项目、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给予重点用人单位更多人才计划举荐权、财政经费支配权。加强组织、教育、经信、科技、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国资等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有效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以及试点单位(地方)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组织进展情况工作交流,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对科技人才评价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法规引导、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监督保障等,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相关权限,加强对试点单位(地方)的指导和服务。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作用
试点单位(地方)要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组建专门力量负责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在广泛听取科技人才意见基础上,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具体评价方式、评价内容,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改进和完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绩效工资、绩效考核、中长期激励等内部评价激励规章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支持试点单位“边建边试、边试边用”,完善行业人才评价机制,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
不要害怕这个世界,让它对智慧充满敬畏。
我们会第一时间查我们的邮箱,并及时给您满意的回复。
E-mail: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