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科技支撑相关课题研究
2.1.10 政府治理体系研究
(35)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相关课题研究
(36)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课题研究
(37)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相关课题研究
2.1.11 党的建设研究
(38)党内制度建设相关课题研究
(39)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课题研究
2.2 支持类型和经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支持。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拟支持经费10万元或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拟支持经费5万元。
2.3 考核指标。
2.3.1 重点项目。每个课题形成1篇以上研究报告,每个课题向省直有关部门或者市(州)党委、政府至少报送1份政策建议,每个课题向科技厅报送1篇调研报告。
2.3.2 一般项目。每个课题形成1篇以上研究报告,每个课题向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至少报送1份政策建议,每个课题向科技厅报送1篇调研报告。
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川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项目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申请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历。
3.受聘于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境外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可不用匹配自筹资金。
(二)限额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限额申报数进行申报,限额与各承担单位科研能力和科研诚信综合情况挂钩。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立项数量的2倍;上年度立项数少于3项的,单位可以申报不超过5项。
(三)审核原则。
1.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申请项目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四川省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时效性,提出具有建设性、操作性和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2.优先支持优秀研究团队开展研究。优先支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成果应用部门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四)项目评审。
工作支撑类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择优支持,决策参考类项目采取网络评审择优支持。
四、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科技培训项目申报书”“四川省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申报书”。指南咨询:熊海英 028-86730903)
总体绩效目标: